实施能力素质培育计划
健全培训体系,将基层公务员高校毕业生作为“双基”公务员培训重点,统筹纳入各级各类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与高校毕业生相关的各类培训项目、培训经费,要向基层倾斜。建立基层人才导师结对帮扶制度,用人单位要保障基层高校毕业生参加学习培训期间的各项待遇,提供必要的时间保障、经费支持。
实施岗位锻炼成才计划
建立健全导师培养制,由单位负责同志或业务带头人“一对一”传帮带,促进高校毕业生健康成长。对综合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的基层高校毕业生,要有针对性地安排跨地区、跨条块、跨领域多岗位锻炼。
实施职业发展支持计划
加大从优秀基层公务员以及选调生、“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政府购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力度。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且作出重要贡献的基层高校毕业生,可破格晋升职称等级。
实施成长环境营造计划
对到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新录用为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的级别工资高定一档,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高定两档;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的薪级工资高定一级,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高定两级。落实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的工作补贴政策,当前补贴水平不低于月人均200元,对条件艰苦地区的工作人员可按照每月不高于100元的标准适当提高。
实施服务体系建设计划
各级党组织要从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关爱基层高校毕业生,使其在基层切实体会党的关怀关爱,沿着正确方向健康成长。推进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向基层延伸,加快在有条件的基层地区建设一批众创空间、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等。
实施后备人才选拔计划
省人社厅会同有关部门从基层优秀高校毕业生中每年遴选一定数量人员,建立省基层成长计划后备人才库,并推荐部分人员纳入国家基层成长计划后备人才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