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提高城乡居民生活保障水平。一是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除焦作博爱县、周口沈丘县、济源外,其余191个县级单位均已完成11月份城市低保资金发放工作;除漯河临颍县、周口沈丘县、开封杞县外,其余176个县级单位11月份农村低保资金均已发放到位。二是提高特困人员补助水平。截至11月底,除漯河舞阳县、周口沈丘县外,其余156个县级单位均已完成11月份城市特困人员供养资金发放工作;除开封杞县、漯河临颍县、舞阳县、周口沈丘县外,其余177个县级单位11月份农村特困人员供养资金均已发放到位。三是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截至11月底,除新乡辉县,三门峡陕州区,周口淮阳县、黄泛区,永城市外,均已完成11月份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四是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标和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调整。截至11月底,各地已按照提高后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进行正常发放;各地按照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已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全部发放到位。
关于推进青年人才公寓建设。一是省直2.5万套人才公寓建设。截至11月底,已有20190套进场施工,其它项目近期可以开工。二是郑州市2.5万套人才公寓建设任务。截至11月底,已开工建设25600套,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关于新增城镇就业100万人以上。截至11月底,全省新增城镇就业125.99万人,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31.37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0.96万人,均已全部完成年度目标。
关于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截至11月底,全省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到57.4%。
关于深入推进“厕所革命”。一是城市建成区公共卫生厕所新建改造。截至11月底,全省城市公共厕所已完工3268座、完成年度目标的172%。二是乡镇建成区公共卫生厕所新建改造。截至12月5日,全省乡镇公共厕所已竣工5446座,完成年度目标的151.3%。三是旅游卫生厕所新建改造。截至11底,全省旅游卫生厕所已完工1712座,完成年度目标的105%。四是农村户厕改造。确定20个乡村振兴示范县(市)、162个示范乡镇作为全省农村改厕的示范点,截至11月底,全省新改造农村户用厕所137万户。
关于提高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一是免费“两癌”筛查。截至11月底,全省累计完成宫颈癌筛查146.5万人、乳腺癌筛查146.9万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的104.6%、104.9%。二是免费“两项”筛查。截至11月底,全省共完成孕产妇产前筛查139.5万例,覆盖率为64.84%;完成新生儿“两病”筛查110.4万例、听力筛查109.3万例,覆盖率分别为96.67 %、95.74%。
关于加快贫困地区农村电网改造。一是13个贫困县电网脱贫。截至11月底,220千伏-35千伏工程、10千伏及以下工程已全部完成。二是已电网脱贫40个贫困县的1300个非贫困村电网改造任务已全部完成。三是1235个深度贫困村电网改造任务已全部完成。
关于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和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一是62个县(市、区)的农村垃圾治理。截至12月3日,19996个个行政村生活垃圾基本得到有效治理,占全部行政村的90.87%,已完成62县(市、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省级达标验收的第三方实地评估工作。二是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截至11月底,全省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85%、72%,均已完成年度目标。三是新改建20个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截至11月底,已全部开工建设,其中18个已完工、正在试运行,禹州、卫辉正在加快进行建设或设备采购安装等工作。
关于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截至11月底,深度贫困地区913个村和计划退出的33个贫困县233个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任务已全部完成。
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1-11月份,全省累计完成新改建农村道路4940公里,为年度目标的98.8%。
关于加快郑州大学、河南大学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一是国家级科研平台方面。截至11月底,郑州大学新增国家级科研平台3个,河南大学新增国家级科研平台1个。二是国家科技奖项或研发专项方面。截至11月底,郑州大学已获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或研发专项27项;河南大学获批国家重点研发项目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3项,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4项。三是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方面。截至10月底,郑州大学先后引进培养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千人计划等国家级学术领军人才17名,河南大学先后引进国家级学术领军人才7名。
关于加快六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一是高层次人才方面。1-11月份,六大区域医疗中心先后引进院士、领军人才、拔尖人才等高层次人才40人。二是新技术新项目方面。六大区域医疗中心已开展新技术新项目33项。三是国家级科研项目方面。六大区域医疗中心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28项。
通报显示,截至12月11日,省重点民生实事29项指标任务已基本完成23项,其他指标任务正在加快推进。
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各省辖市、直管县(市)、省直各主要责任单位对未完成事项要强力督导、全力冲刺,确保如期全部完成;对已完成事项要及时开展自查,加强与省直主要责任单位对接,做好考核验收准备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根据各项民生实事任务完成情况,及时组织开展考核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