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中所指的“航权”,是世界航空业通过国际民航组织制定的一种国家性质的航空运输权利,其概念源于1944年的《国际航班过境协定》和《国际航空运输协定》,一般指国际航空运输中的过境权利和运输业务权利,按国际惯例还被称为“空中自由”。根据规定,航权一般包含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航权,分别是:领空飞越权、技术经停权、目的地下客权、目的地上客权、中间点权或延远权、桥梁权、完全第三国运输权、连续的国内运输权、独立的国内运输权。
“第五航权被业界誉为‘最具有经济实质意义’的航权,对地区经济发展有极大的促进作用。”河南机场集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第五航权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航空公司在经营某条国际航线的同时,获得在中途第三国装载客、货的许可,允许它中途经停,并且上下旅客和装卸货物。
第五航权在各种航权中属于比较复杂的,也是内容最丰富、最具经济实质意义的航权。它是对航权对等原则的颠覆性突破,航权对等是指交换彼此的资源,从本国出来到达他国某地,获得两点之间的客源和货源,第五航权相当于允许他国飞机还可以获得本国与第三国之间的航线客源与货源,让本国航空公司飞往第三国的航线客源与货源受到了分流与竞争。目前,我国各地开通的第五航权仅限于货运,开通城市有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南京、烟台、武汉、厦门、海口、银川、郑州等。
据悉,2003年,我国首次对外国航空公司开放第五航权。同年的5月22日,新加坡货运航空公司正式开通新加坡途经中国厦门、南京至美国芝加哥的定期航班,厦门—南京—美国芝加哥货运航线的开通,是中国民航首例第五航权的开放。郑州机场于2015年5月18日首次成功开行 “卢森堡—郑州—芝加哥”国际货运航线,成为郑州机场第一条采用第五航权的国际货运航线。有专家指出,第五航权开放对货运业产生的变化最大。此次国务院明确指出支持郑州机场利用第五航权,不仅能吸引国内的货物更快更多地汇聚郑州机场,同时也是国际货物往来的必由之路,势必极大提高郑州机场的货运量与竞争力,带动航空关联产业的发展,助推河南搭建一个参与国际分工、构建开放高地的新平台,将很大程度上进一步促进河南经济等方面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