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的幸福平安,离不开千千万万公安干警的辛勤汗水。为表彰先进,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公安厅决定在全省公安系统评选表彰500名河南省优秀人民警察、100个优秀集体。
据介绍,本次全省公安系统评优评先时限是2014~2016年度,该项评选每3年一次,颇具“含金量”。其中,全省公安系统优秀集体评选范围包括:县(市)公安局、省直管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各级公安机关科、所、队、室等内设建制单位,包括公安现役部队、公安院校及各行业公安局机关的内设建制单位。全省优秀人民警察的评选范围是:全省公安系统在职在编处级(含)以下民警、现役干部、士官。
按照计划,此次评选全省拟表彰全省公安系统优秀集体100个、全省优秀人民警察500名。参评全省优秀人民警察者,应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具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成绩显著;一心为民,密切联系群众,热情服务群众,群众满意度高;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在称职以上,且至少有一年为优秀等次。
河南省人社厅、公安厅要求,评选要坚持面向基层、倾斜一线。要坚持向基层倾斜、一线倾斜,真正评选出长期扎根基层,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群众满意的先进典型。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一线民警,以及现役部队一线现役干部、士官不得低于所分配名额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