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刘志强
本报讯(记者宋敏)继省社会保障局成立之后,我省社会保险经办工作又迈入新阶段。4月11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省编办联合该厅印发了《关于整合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将在市县两级整合成立统一的社保经办机构,未来“五险合一”模式将覆盖全省。
目前,我省市、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大多按险种分别设立,机构重叠,经办分散,办公地点不集中,名称不统一,流程不一致,信息不共享,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经常需要在几个机构间来回往返办理业务,造成许多不便。
为优化经办流程,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我省加快整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到2017年年底,基本完成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社保经办机构整合,2018年上半年全部完成市县两级社保经办机构整合,实行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合一”统一经办,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根据《指导意见》,我省将把各省辖市、县(市)区现有按险种分设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撤并整合成一个“五险合一”经办机构,实行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一家受理、一站服务,方便参保单位和群众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到2017年年底,基本完成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社保经办机构整合,2018年上半年全部完成市县两级社保经办机构整合。
整合后的各省辖市、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要统一规范机构名称。同时,完善社保经办服务体系,在县(市)区经办机构设置服务大厅的基础上,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网点,形成覆盖城乡的省、市、县“三级管理、五级服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网络。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整合后,要统一管理各险种社会保险基金,减少基金管理环节,降低管理成本和管理风险,保证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统一业务规程,实现经办管理的规范化,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统一信息系统,提高管理效率,提升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信息化水平;统一各险种缴费基数,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社会保险费征缴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