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自去年底正式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并在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分批分类开展参保登记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已有10.3万名在职人员开始按新制度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退休人员有4.3万人实现从基金中支付养老金。
围绕改革,我省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通知文件,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待遇统筹项目、分批分类参保登记及认定程序、职业年金缴费办法、业务经办规程等问题作出了一整套详细说明。根据规定,以2014年10月1日为时间起点开始收缴养老保险费,具体标准是: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0%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个人缴费全都计入个人账户,统一计息,免征利息税。
“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是基本养老金待遇确定机制的价值取向。”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有关负责人说,改革后,基本养老金待遇分为两部分:一是基础养老金,以社会平均工资和本人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每缴费1年计发1个百分点,即缴费年限越长,待遇水平越高;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累计历年个人缴费的本息,除以规定的计发月数,即缴费越多,待遇水平越高。
据悉,第二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工作已经启动。今年年底,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基本到位,有关业务将实现正常办理。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