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开始实施,一年多来,我省行政案件发生了哪些变化?其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变化又说明了什么?近日,记者就此采访了法院和法律界相关人士。
门槛降低后数量激增
新行政诉讼法施行以来,行政案件数量出现了大幅增长。2016年前4个月全省法院新收一审行政案件8637件,比去年同期增长4690件,增幅约为119%。从2015年全年来看,增幅最大的案件是以县、市、区以上人民政府为被告的案件,2015年受理5041件,比2014年增长272%。
据省高院行政庭庭长宋炉安介绍,县级政府成被告的直接原因是立案登记制的建立解决了法院立案难,尤其是行政案件立案难问题,门槛降低使得行诉案件大量增加。
宋炉安说,行政案件增多意味着越来越多的群众放弃信访,更愿意通过法律途径理性反映诉求。进入法院的案子多了,政府门前信访的人就少了,这是社会矛盾解决机制的重大转换,表明在这方面的法治建设上,河南走在了全国的前列。此外,通过判决判明是非,对于建立良性的社会秩序,也具有重要的示范引导作用。
老百姓胜诉的越来越多
“民告官”也能赢,政府不是常有理。据了解,我省2015年行政机关的败诉率是19.8%,2013年、2014年分别是10.17%、16.38%。可以看到,行政机关的败诉率不断上升。
为什么“民告官”案件中,老百姓胜诉越来越多?这与省高院自2014年开始推行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密不可分。通过调整管辖规则使行政干预审判的渠道被阻断,法官办案的顾虑减少了,群众对诉讼的信心增强了。在律师千智勇看来,越来越多的老百姓通过行政诉讼寻求权利保护,并敢于在法庭上与行政机关辩法说理,说明公民的法制意识在增强,这是社会的进步。从国家层面看,是政府职能和司法职能的重要调整,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体现。
行政案件异地管辖让司法公信力得到了显著增强,老百姓即便败诉也信服。2015年赵某因土地争议状告商丘市政府,案件由开封市中院管辖,当他拿到其败诉的判决书时,仍对案件的审判给予高度评价并不再上诉。
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渐成常态
2015年,全省各级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共3483件,出庭应诉率达到17.3%,比2014年增长了近2倍。一大批县长、市长、局长走上法庭,展现了行政机关尊重法律、尊重司法的态度。
今年5月11日,洛阳全市130余名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主管法制工作的负责人在洛阳中院旁听了一起行政案件开庭。被告偃师市常务副市长赵站伟出庭应诉,他表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可以直接听取群众意见并促进矛盾尽快解决。审判长张艳红说:“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对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具有直接推动作用,有利于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在王某等42人因移民征地补偿款问题状告郑州市二七区政府一案中,副区长姚实出庭应诉,向群众耐心解释有关政策并解决了群众的一些合理要求,原告自愿撤回了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