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警方通报经济犯罪典型案例
男子冒充港商
骗6000多万元
被从香港遣返
河南商报记者高鹏
投资融资租赁、债权转让,签订固定期限的合同后就有固定收益,这靠谱吗?
5月15日上午,郑州警方召开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新闻通气会,通报了2起典型案例,其中,从香港成功遣返外逃嫌犯,属全国首例。
【案例1】
侦破“e租宝”
网络非法集资案件
2015年12月,郑州警方成功参与侦破一起“e租宝”网络非法集资案件。
民警介绍,上海钰申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通过组织公司员工发放钰城集团总公司印制的宣传页等形式,宣传推广e租宝投融资平台,招揽集资客户,并以融资租赁、债权转让等投资项目为借口,与客户签订固定期限的电子合同或纸质合同,许诺固定收益,通过互联网APP客户端吸收客户资金入e租宝绑定的个人账户。
“他们在小区广场或一些公共场所发放彩页,以及通过网络宣传等方式吸引人。”民警介绍,“e租宝”网络非法集资案件是利用网络进行非法集资的新型经济犯罪,该案涉案人员20余人,涉案资金6000万元左右。
【案例2】
成功从香港遣返
外逃犯罪嫌疑人
2015年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猎狐2015”专项行动,郑州警方建立以经侦支队为责任单位的专业队伍,全年共抓获遣返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9名。2015年5月21日,涉嫌合同诈骗犯罪潜逃香港的犯罪嫌疑人戴某被遣返归案,成为我国首例自香港遣返外逃犯罪嫌疑人的成功案例。
据民警介绍,戴某自称港商,拥有海外财团,主要利用被害人急需资金的心理,与其签订借款合同,“他说能从海外融资,需要被害人缴纳一定的融资手续费,收到手续费后就立马消失,因为融资的数额较大,每笔手续费都达到千万元。”民警说,目前已落实戴某涉及案件3起,涉案金额6000多万元。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平时一定要捂好自己的“钱袋子”,在受到经济犯罪侵害后,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采取合法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