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教育体育局原局长毛颖贞违规向下属单位摊派餐饮等费用问题。2012年1月,时任通许县教体局局长毛颖贞在离任前两个月,违规将教体局办公招待、吃喝、加油等费用支出分派至下属学校报销,金额共计159680元。2015年9月,通许县纪委给予毛颖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龙亭区北郊乡私访院村违规列支招待费问题。2012年至2015年7月,龙亭区北郊乡私访院村违规在该村委账目中列支公务招待费41106元。2015年11月11日,龙亭区纪委给予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刘成礼党内警告处分。
禹王台区医院前街幼儿园红苹果分园违规组织教师集体聚餐问题。2013年9月至2014年年底,禹王台区医院前街幼儿园红苹果分园将收取学生书本费结余的2000余元用于该园教师集体聚餐等支出。2015年3月27日,禹王台区教文体局给予红苹果幼儿园原园长刘侃行政警告处分。
通许县发改委违规用其他票据冲抵招待费问题。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通许县发改委以燃修费、办公费的名义变相报销招待费共计109710元,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群众举报,影响恶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