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科技金融“科技贷”业务实施方案》,“科技贷”将由科技厅下属的河南省科研基地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并联合财政和合作银行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投融资服务。
为此,河南省科技厅和财政厅将通过遴选方式择优确定合作银行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地方科技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选择一家或多家合作银行开展合作。而参与“科技贷”业务的合作银行除具备实力强、网点多等条件外,还必须由省级或市级分行确定负责“科技贷”的专门机构和人员,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绿色贷款通道;而且贷款实物资产抵押不得高于贷款金额的30%,利息不超同期基准贷款利率的1.3倍。
为鼓励合作银行开展“科技贷”业务,河南省还将拿出省级科技金融引导专项资金,设立科技信贷准备金,用于补偿合作银行“科技贷”业务中发生的实际损失,补偿比例最高为60%,单笔补偿500万元封顶。而合作银行“科技贷”年度损失超过5%,合作资格将被暂停或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