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采取考试方式选拔生源
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审计厅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实施意见》(豫教基一[2012]81号)及《河南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治理择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加大力度,认真解决公办学校择校问题。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提前做好生源预测,控制班额,引导学生合理流动,治理择校。严禁采取考试方式选拔生源。
不仅是公办学校不能采取考试方式选拔生源,民办学校同样不能。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据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科学核定其招生规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鼓励引导民办学校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招生。对联合或委托社会培训机构举办“占坑班”选拔生源,加重学生课业和经济负担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另外,通知要求,2016年,各区(县)和学校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初中所招收的特长生比例,要降到区(县)初中总招生人数的5%以内。
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缓解“大班额”
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城镇适龄儿童数量快速增加,城镇“大班额”问题日益突出。为逐步化解大班额,各地加快推进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新建改扩建了一批中小学校,去年,全省大班额比例有所下降。
通知要求,今年,各地要继续抓好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增加学位,满足广大中小学生入学的需求。同时,对热点学校学生合理疏散,使小学、初中大班额比例进一步下降。
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入尽入”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子女的入学工作,也是通知重点强调的内容。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在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入学政策,设立专门的服务大厅(或窗口),公布咨询电话和入学条件,接受家长咨询;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坚持一视同仁,切实落实好“四统一”(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活动),使他们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入尽入”,服务于省委省政府推进城镇化发展战略的大局。
向社会公布划片范围
通知要求,各省辖市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情况、新建小区等因素,做好生源预测,客观公正科学地划定各校的招生范围,把划片范围、招生政策、招生程序等向社会公布。
另外,各地要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和往年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扩大探索试行学区制、集团化办学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同时,根据各地情况,积极稳妥地试行多校划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