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是指城市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雨水带来的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也可称之为“水弹性城市”,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2015年,鹤壁市被确定为全国首批16个国家海绵城市试点之一。目前,我省各地都已经在研究制订海绵城市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河南省2016年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要点》将实施“海绵城市工程”放在重点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八项工程之首,要求今年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系统综合地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与改造,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水生态环境的影响。老城区要结合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有机更新等,落实海绵城市建筑技术,推进区域整体治理。
在此基础上,我省要求各市、县分别于今年10月底前、年底前编制完成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划定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明确分年度建设目标和任务,推进海绵型城市各类项目建设。今年,省辖市还要建设或改造2个海绵型绿地示范项目和1个城市绿道示范项目,1条河流生态廊道建设项目;各县(市)要开展一项以上海绵型生态水系、城市公园绿地、单位小区、道路广场等示范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