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郭启朝
本报南阳讯 5月16日,记者获悉,备受关注的《南阳市白河水系水环境保护条例》,已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查批准。这是该市拥有立法权后出台的首部地方性法规。该条例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白河是南阳市的母亲河,发源于玉皇顶,流经南阳的7个县区,境内全长260公里,流域人口619万,占全市总人口的61%,是南阳人民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重要水源,是支撑南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源。
但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白河水系水环境受到不同程度损害,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多次呼吁保护白河,南阳市委、市政府顺应民意重拳出击,大力保护母亲河。
据悉,《南阳市白河水系水环境保护条例》分为总则、水功能分区和保护、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五章四十八条。其中涉及饮水安全或与饮水安全有关的条款就有20多处。
《条例》还依据南阳实际,把白河水系干流按照水体功能划分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城市供水区、排污控制区、过渡区、保护区和缓冲区。把饮用水源保护区又划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分别规定了响应的禁止行为和法律责任。
南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其昌说,《条例》的出台意义重大,有利于促进饮水安全,有利于推动科学发展,有利于推动依法治市,有利于推动地方立法。通过此次立法,探索建立了立法选题、专家咨询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为下一步立法工作奠定了基础。
市民李先生认真阅读了《条例》后说,《条例》是量体裁衣为白河定制的护身衣,为南阳依法保护白河水系水环境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条例》突出了白河特色,体现了立法为民,同时法规用语严禁又通俗易懂,让大家看了一目了然,执法部门也好把握,是一部深受市民欢迎的好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