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干劲解决“不想为”。解决干部“不想为”问题,必须先解决思想问题,再采取激励机制,关键要充分调动干部干事的积极性。一要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增强道路自信,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激发内生动力。二要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弘扬正气,凝聚正能量,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办法。三要选好公开承诺这个载体,加强对干部监督管理。在“四个不为”专项治理活动中,我们开展了“万名党员干部公开承诺活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提升能力解决“不能为”。解决“不能为”问题,必须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走出去”学。有针对性地选派干部参加上级组织开展的各类培训,组织干部到发达地区参观学习、挂职锻炼,提高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二是“请进来”教。邀请专家学者开展业务培训、知识讲座、经验交流,进一步拓宽干部的发展思路、科技意识、市场理念等。三是加强岗位培训。有效整合现有教育培训资源,为干部提供针对性培训,增强培训的实用性,引导干部在相互比拼中学用相长、提升能力。
勇于担当解决“不敢为”。解决“不敢为”问题,就必须强化勇于担当意识。一要把勇于担当作为一种使命责任。对于应该完成的任务,顶着压力也要干,对于应该负的责任,迎着风险也要上。面对问题和困难,要积极想对策、下功夫、求突破。 二要把敢于担当作为一种个人品质。领导干部要一切从事业出发,敢于实事求是,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三要把勇于担当作为一种能力体现。要在“做”上下真功,在“干”中求实效,说了算、定了干,立说立行、善做善成。
严格问责解决“不作为”。解决“不作为”问题,必须严格问责。一要形成工作督办落实机制,制定工作督办落实问责办法。凡是制定的各项奖惩措施,坚决兑现到位,真正做到真考实评、奖罚分明。加大治庸治懒力度,对承担的工作任务,推诿扯皮、玩忽职守、不履行岗位职责的,要进行责任追究;对工作不称职、任务不落实、群众意见大的干部,要进行组织处理。二要强化纪律约束。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要严肃政治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各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要严肃组织纪律,凡是上级安排部署的工作,绝不允许找借口、搞变通、降标准;要严肃廉政纪律,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做到为民用权、阳光用权;要严肃群众纪律、工作纪律以及生活纪律,时刻为百姓着想,提升党员干部在百姓心中的形象。我县“四个不为”专项治理活动开展以来,共开展督查162次,党政纪处理12人,对“不作为”起到了较好的震慑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