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定位,更新服务理念。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通过认真学习研究各级党委打赢脱贫攻坚战有关文件精神,一致认为,扶贫攻坚事关全局,检察机关不是“旁观者”,更不是“局外人”,应主动站位全局,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找准定位,积极作为,为扶贫攻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该院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以司法办案为中心,找准服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树立“案案是公正载体、人人是服务主体、处处是服务平台”新理念,推出零错案、零延误、零失诺、零懈怠、零缺位、零距离服务。拓展内涵,细化措施,厘清“菜单”,切实为扶贫攻坚提供法治服务。
精准监督,推进廉洁扶贫。注重全程监督,聚焦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做到扶贫资金运行到哪里、法律监督跟进到哪里,确保扶贫资金阳光运行,让贫困群众乐享政策红利。严查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对群众举报线索集中、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创新预防工作,严防“扶贫投入加上去、干部贪腐倒下来”。紧盯扶贫项目审批、资金发放、工程建设等环节,注重织密制度“笼子”,健全惩防网络。与扶贫办、相关乡镇和县直部门对接,开展近距离、量身定制预防服务。认真查找容易引发职务犯罪的廉政风险点,促进完善内控机制,加强风险防控,堵塞监管漏洞。完善侦防一体化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预防;开展经常性的专题警示教育,教育国家公职人员筑牢防线,廉洁从政,远离职务犯罪。
精准治理,提高扶贫成果。依法严厉打击妨碍扶贫攻坚的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贫困村社会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协同其他政法部门,积极参与贫困村社会治理,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黄赌毒”、集资诈骗等发生在贫困村的各类刑事犯罪。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妥善化解贫困村社会矛盾,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开展涉及扶贫攻坚各项诉讼监督,依法监督纠正司法不公、执法不严、滥用强制措施等问题,让贫困群众通过司法个案感受到公平正义“在身边”。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扶贫攻坚行动中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