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缺失,党建工作弱化。(二)纪检组缺乏责任担当意识,监督执纪问责乏力。三)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律己不严,利用职务便利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局党组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力;财务管理问题较多,存在向下属单位摊派费用、虚假发票入账等现象。(四)组织人事工作失范,选人用人方面问题明显,存在混岗、超编、带病提拔干部等问题。(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服务群众意识淡薄,工作作风不扎实,铺张浪费现象严重。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淡薄,主体责任虚化空转,监督责任泛化散光。(二)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之便,假公济私,靠项目吃项目。(三)民主集中制流于形式,“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力,干部制度形同虚设,组织人事问题突出。(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违反财经纪律现象屡禁不止,“四风”问题突出,顶风违纪现象严重。(五)群众意识淡薄,作风浮漂,宗旨意识不强,工作失职渎职,履职不力,问题频仍。
市农业局:(一)局党组管党治党失之于宽,主体责任逐级弱化,班子成员老好人思想严重,“一岗双责”责任缺位。(二)局纪检组监督责任缺失,廉政风险排查不深入。(三)违反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个别领导干部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四)违反廉洁纪律,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审核项目等现象。农业项目及资金监管漏洞大,问题突出。(五)纪律观念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时有发生。
市财政局:(一)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政治纪律执行不严,执行政策法规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二)廉洁纪律落实不力,存在滥用职权、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性活动、长期占用公款等问题。(三)财政资金监管不到位,工作纪律形同虚设。(四)“四风”问题屡禁不止,群众纪律观念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存在为官不为、懒政怠政、衙门作风等问题。(五)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力,组织纪律就虚避实。部分领导干部用权任性,多人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4家被巡察单位党组负责人分别代表本单位党组表态,完全接受市委巡察组提出的反馈意见,坚决把落实巡察整改要求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严抓、严改、严问责的态度,彻底有效地整改,做到整改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新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压实责任担子、严肃责任追究,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