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开始,洛阳市将不再收取过热费了!
这是今天9时从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城市集中供热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专题询问会上传来的信息。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对我市集中供热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进行问询。在现场,有人大代表问到,现在我市对有供热设施而不用热的居民收取25%的基础热费(过热费),广大市民对此问题比较关注,请问政府对基础热费的收取有何考虑和打算?
洛阳市发改委主任张伊民回答,过热费的形成是有历史原因的,2007年,为提高新区入住率,弥补供热企业的亏损,临时性地允许收取一部分过热费。随着新区的发展、入住率提高,加上周边地区都不再收取过热费,市发改委也向市政府建议取消过热费。
张伊民说,目前市政府94次政府常务会已经研究通过,从今年开始,我市将不再收取过热费了。
综合稿源于洛阳晚报、洛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