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政府通报称,为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该市空气质量,缓解道路交通压力,决定在主城区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
一、限行区域
东京大道(含)以南、一大街(含)以东、陇海铁路以北、劳动路(含)-重工路(含)向南延长线以西的区域内的所有道路。
二、限行时间
从2018年5月10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每周一至周五的7时至20时,法定节假日不限行。
三、限行规定
(一)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数为字母的,以末位数字为准),周一至周五每天限行两个号。即: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1和6的机动车周一限行、2和7的周二限行、3和8的周三限行、4和9的周四限行、5和0的周五限行。
(二)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公交车、单位通勤车、出租汽车、校车;
3.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各类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专用车辆;
4.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市政(含污泥运输)、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含报刊发行、快递)、押款、保险查勘、新闻采访、医疗废物转运等专用车辆;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三)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四)各类货车除了遵守以上规定外,还应遵守开封市对货车的其他限行、禁行规定。已办理通行证的货车,同时遵守本通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