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孤儿、无生活来源的特困儿童、重病重残儿童、监护人无力监护或监护缺失儿童、城乡贫困家庭儿童以及打拐解救、受虐待、被恶意弃养等遭遇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并需要临时救助庇护的困境儿童等均可享受12年免费教育政策。
免费教育期间,3至6岁的贫困家庭困境儿童,每年生均补助600元保教费;孤儿、残疾儿童、低保家庭以及父母残疾的学前教育困境儿童,每年生均补助1000元生活费。
义务教育阶段的困境儿童,除免除学杂费和书费外,每年生均按小学生1000元、初中生1250元标准对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阶段的困境儿童,除免除学杂费和书费外,每年生均补助2000元助学金。
此外,政策还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取得办园许可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增设附属幼儿园或幼教班(部),开展学前教育,并对0至14岁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和辅助器具补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