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政府近日公布新制度,规范、精简市长、副市长出席内事外事各类公务活动。
这份《郑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内事外事活动制度的通知》要求,安排市长、副市长内事活动,应坚持突出重点、精简务实原则,尽量减少事务性活动,保证市长、副市长集中精力研究处理重大问题。
上述《通知》指出,未经市长批准,副市长不出席各种节会、展会和节庆活动。未经市委批准,副市长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不为各类节庆活动等发贺信、贺电和题词。
《通知》明确,因对外经济文化交流与合作等工作需要,接待海外、港澳台、国内知名人士、企业家等因公来访的非国家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接待标准,规范商务接待,严禁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提高接待标准。
在外事出访方面《通知》要求,市长、副市长出访必须有实质性内容、有明确的公务活动,并与其职级身份相符合。未经批准,不得安排顺访或者延长在外时间。
《通知》还指出,安排市长、副市长会见外宾,应严格执行外事工作报批规定和外事纪律,有关宴请及费用标准按外事接待有关规定执行。非外事部门不得安排市长、副市长参加外事活动,不得擅自提高接待规格和礼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