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必须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企业在推进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中处于关键环节和核心地位。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要促进创新资源向企业聚集,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扶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充实企业研发力量。要探索多主体投入、多样化组建、企业化运作的方式,构建以市场需求为取向、以企业为核心的产学研新模式,支持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要分类施策,支持创新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激励传统大型企业向体制机制创新要活力,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实现裂变式增长。
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必须强化市场的决定作用。市场是促进竞争、激励创新的根本动力。要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着力构建发展目标合一、功能优势互补、动力同向联动、运行有序规范的新型政企关系。要优化政府服务,切实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开辟创新“绿色通道”,营造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要建立创新容错免责机制,形成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制度、政策、法律环境。要把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和体制创新兼容在一起,以体制机制改革促科技创新。要着力打造创新创业生态体系,形成创新要素流动充分,技术创新、业态创新、商业模式创新踊跃的创新热土。
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必须依靠开放的强力助推。开放是倒逼体制创新、激发创新活力的重要途径。要牢固树立开放意识,构建开放合作体系,广泛汇聚创新资源。要充分发挥示范区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中的区位优势和交通枢纽优势,拓展创新合作的深度和广度,积极融入全球和全国创新网络。要推动拼土地、拼资源、拼政策优惠的开放方式向拼市场环境、拼办事效率、拼服务水平的方向发展,以创新增量激活创新存量。要把开放式创新放在突出位置,实现引资引智相结合,引进或共建一批新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机构、技术服务机构,实施跨区域协同创新合作。要鼓励企业走出去,探索在全球范围内产业价值链整合的新模式,打通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到孵化中试和产业化的创新链条。(作者为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