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任免名单
(2016年4月22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通过)
免去:
曹进元的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华的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
刘文斌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审判员;
王焰斌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王哲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速裁审判庭庭长;
王玮琦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杨玉梅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刘文辉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吕家祥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薛永松、胡志勇、吴柳艳、蒋德军、丁俊立、高慧敏、闫燕、朱长勇、袁航、王明振、王松洋、黄跃敏、顾立江、张利亚、张迎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周勇增、焦静霞、白鸽、赵世英、石青峰、虎智霞、张晓炳、田野、刘利鹏、李萌、孙多娇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赵培伟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职务;
赵洪印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刘文辉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崔海霞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杨玉梅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张志勇、谭绪进、丁国栋、王黎、陈予、刘红军、尤清波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王耀世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王翠平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张伟、李春丽、王强、陈国兴、刘颖魁、崔建民、孙志明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吕树伟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免去:
苏志广、李杰的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马建洪、赵国献、王晓民、侯亚光、韩济魁、金鹏宇、岳建宁、陈章平、马骋、寇文斌、李俊华、王金建的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