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
各地每年至少检查两次
本报讯(记者 覃岩峰)昨日,记者从省住建厅了解到,为进一步提高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质量,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省住建厅决定每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监督检查范围为全省所有在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道路、桥梁、隧道工程、轨道交通、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园林绿化、城市照明、地下综合管廊等工程。检查内容主要有在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建设各方工程质量行为、工程实体质量等。
按照要求,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所辖的在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每年至少组织两次监督检查,采取察看资料、现场抽检等方式进行,主要对所属在建项目的工程资料、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全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