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中院制定
微信庭审规范
本报讯(记者 赵文静)一方当事人在湖北,一方当事人在河南,庭审现场只有法官,通过电脑微信办案群进行庭审询问。昨日下午,郑州中院新年微信庭审第一案落槌,这是郑州中院继去年12月开启全国微信审判首案后的又一新动作。
“微信庭审和传统的庭审程序是基本一致的,只是询问、答辩的形式由语言变为了文字。主审法官会以@某人的方式来引导各方进行发言。”法官魏丽平说,在举证质证环节,各方将相关证据以图片的方式发送到微信群中以供质证。微信庭审的整个过程会被记录,各方提供的证据可以照片的形式打印出来放入卷宗。
“在一些简单的程序性案件上积极探索微信办案的模式只是郑州中院打造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现代化法院的一个举措。”郑州中院新闻发言人郭晓堃介绍说,郑州中院已经出台了信息化建设的3年规划纲要(2015—2017),规划了审务通、诉讼服务、执行信息、审判信息三大讼诉公开平台,手机app等互联网+法院建设项目,届时将实现内外网资源共享、手机屏、电脑屏双屏互动,从现在的互联网+审判的单栖突破到互联网+立案+送达+审判+执行+服务+管理多栖迸放。
目前,郑州中院已经制订了微信审判的庭审规范及风险告知书10条,给微信审判带上了制度紧箍咒。此外,郑州中院积极与腾讯公司合作,拟通过微信企业号对微信审判平台进行优化升级,实现身份实名认证、数据自动存储、导出、隐私安全保护、自由旁听等功能,使微信审判更加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