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2018年,省政府把解决全部深度贫困地区913个村和2018年计划退出的33个贫困县的233个村,总计1146个村的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问题确定为重点民生实事之一。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省水利厅与省扶贫办、省委农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等单位密切合作、共同推进,该项任务已全部完成。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2005年以来,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作为向全社会承诺要办的民生工程或民生实事之一。经过“十一五”“十二五”两个五年规划的实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全省共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375处,农村集中供水人口6391万人,占全省农村供水人口的79%;分散式饮水工程供水人口1707万人,达到水质合格、水量每人每天不少于30升、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0%的农村饮水安全标准。
孙运锋介绍,我省为进一步提高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根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按照重点巩固提升贫困县、贫困村,适当兼顾非贫困县、非贫困村的原则,在“十三五”期间,计划筹集中央、省资金31.83亿元,实施3618个贫困村和深度贫困地区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任务,基本实现贫困村集中供水全覆盖;市县筹资实施7997个非贫困村巩固提升工程,到2020年,农村居民集中供水率超过90%,全面解决饮水安全问题。
2018年,全省共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资金31.56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资金4亿元,省级财政安排资金5亿元,市县整合落实资金22.56亿元。2018年重点民生实事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共涉及62个县(市、区)的1146个贫困村,受益总人口152万人,其中贫困人口35.8万人。
在1146个贫困村中,采取集中式供水解决1123个村,建设集中供水工程974处,新增消毒净化设备882处,为103处千吨万人水厂配备了水质化验室,提升水质保障水平;采取分散式供水解决19个村,对分散供水措施进行了巩固提升,水质、水量、方便程度达到饮水安全标准;嵩县车村镇牛庄村等4个村,通过易地扶贫搬迁解决了饮水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