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培育形成四大主营业务收入超千亿产业集群
力争全年全市产业集聚区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左右。
推动二星级产业集聚区加快发展,加速向三星级产业集聚区迈进,力争达到门槛级别的产业集聚区新晋级一星级产业集聚区。
培育形成主营业务收入超3500亿元的电子信息产业集群,超1600亿元的装备制造产业集群,超1500亿元的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集群,超1000亿元的食品加工产业集群。
力争每个省级产业集聚区至少新引进1~2家10亿元以上、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名品牌或龙头企业,每个市级工业专业园区至少新引进1~2家5亿元以上、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名品牌或龙头企业。
力争全年新开工重大项目60个,建成投产重大项目60个。
力争省级及以上创新平台达到355家,培育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创新引领型企业,引进一批带动产业突破性发展的创新引领型人才和团队,建成一批动力活力充分释放的 “双创”示范基地。力争R&D经费支出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5.5%左右。
支持新郑市新港产业集聚区、金岱产业集聚区申报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持新密市产业集聚区申报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
17大重点任务:支持产业集聚区企业通过上市和发债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方案》从培育科技创新企业、引进创新人才团队、推动产业集群提质等方面提出了17大重点任务。
推动产业集群提质。一是做强优势产业。坚持产业发展智能化、高端化,依托中铁装备、富士康、正威、汉威电子等优势企业,形成一批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和市场潜力大的优势产品,促进主导产业集群规模壮大和水平提升。
二是壮大新兴产业。建立新兴产业培育推进机制,依托欧帕机器人、比克、国能新能源、遂成药业、中岳非晶等战略企业,重点围绕智能装备、新能源、生物医药、高端合金材料、智能传感器、节能环保等新兴制造业领域,加快引进龙头企业和重大项目,推动具有一定产业基础的产业集聚区,以 “区中园”方式布局建设新兴产业园区,谋划实施一批创新型公共服务平台和引领型标志性重大项目,推动尽快形成集群优势。
三是改造传统产业。综合运用现代化科学技术,依托三全、思念、双汇、东风日产、宇通重工、郑煤机等重点企业,加快绿色化改造、智能化改造和新一轮技术改造,推广智能技术和智能装备应用,加快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促进传统产业现代化。
强化 “双创”基地建设。综合运用股权投资、风险补偿、后补助等多种投入方式,灵活运用激励扶持政策,充分发挥融资、基金机能,高效拨转运营载体,积极建设创业中心、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专利孵化中心等各类孵化器,提高孵化器运行质量,创建一批 “双创”示范基地。
支持郑州经济技术集聚区创建国家 “双创”示范基地,支持荥阳市产业集聚区和马寨产业集聚区创建省级 “双创”示范基地。
优化要素保障服务。创新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对产业集聚区优势企业的信贷规模。支持产业集聚区企业通过上市和发行债券扩大直接融资规模,鼓励中小企业利用新三板和中原股权交易中心融资。推进产业集聚区政府性投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支持与金融机构、省级投融资平台合作,建立风险分担、利益共享的新型融资模式;鼓励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模式,建设开发区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项目。
附《方案》全文:
2018年郑州市产业集聚区建设专项工作方案
为推动全市产业集聚区 (含工业专业园区,下同)提质转型创新发展,加快由规模扩张向量质并重转变,支撑带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河南省委经济工作会、市委经济工作会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 “五规合一 (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区域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规划)”“四集一转(企业、项目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促进人口向城镇转移)”和产城互动的基本要求,以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为统揽,以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为方向,以重大项目建设为抓手,以企业分类综合评价为基础,突出做好产业转型发展、创新驱动发展、绿色集约发展、产城融合发展“四大发展”任务,着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提升创新发展和绿色集约水平,持续增强产业集聚区的 “吸引力、竞争力、带动力” ,为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加快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整体实力稳步提升。产业集聚区综合载体作用进一步发挥,支撑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力争全年全市产业集聚区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10% 以上,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左右;推动二星级产业集聚区加快发展,加速向三星级产业集聚区迈进,力争达到门槛级别的产业集聚区新晋级一星级产业集聚区。
集聚效应持续增强。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程度明显提高,主导产业集聚度进一步增强,培育形成主营业务收入超3500亿元的电子信息产业集群,超1600亿元的装备制造产业集群,超1500亿元的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集群,超1000亿元的食品加工产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快速集聚。
招商引资不断深化。力争每个省级产业集聚区至少新引进1—2家10亿元以上、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名品牌或龙头企业,每个市级工业专业园区至少新引进1—2家5亿元以上、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名品牌或龙头企业。力争全年新开工重大项目60个,建成投产重大项目60个。
创新能力显著提高。力争省级及以上创新平台达到355家,培育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创新引领型企业,引进一批带动产业突破性发展的创新引领型人才和团队,建成一批动力活力充分释放的 “双创”示范基地。力争R&D经费支出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5.5%左右。支持新郑市新港产业集聚区、金岱产业集聚区申报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持新密市产业集聚区申报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产业转型发展
1.推动产业集群提质。
围绕主导产业发展,创新集群产业链发展模式,做强做大战略支撑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加快传统产业现代化升级,推动产业集群提质增效。
一是做强优势产业。坚持产业发展智能化、高端化,推动骨干企业加快主导产品更新换代和质量品牌提升,拓展产品品系,依托中铁装备、富士康、正威、汉威电子等优势企业,形成一批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和市场潜力大的优势产品,促进主导产业集群规模壮大和水平提升。力争主导产业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超过50%的产业集聚区达到18个。
二是壮大新兴产业。建立新兴产业培育推进机制,依托欧帕机器人、比克、国能新能源、遂成药业、中岳非晶等战略企业,重点围绕智能装备、新能源、生物医药、高端合金材料、智能传感器、节能环保等新兴制造业领域,加快引进龙头企业和重大项目,推动具有一定产业基础的产业集聚区,以“区中园”方式布局建设新兴产业园区,谋划实施一批创新型公共服务平台和引领型标志性重大项目,推动尽快形成集群优势。支持二星级以上产业集聚区明确1个重点培育的新兴制造业,纳入主导产业考核评价范围。
三是改造传统产业。综合运用现代化科学技术,依托三全、思念、双汇、东风日产、宇通重工、郑煤机等重点企业,加快绿色化改造、智能化改造和新一轮技术改造,推广智能技术和智能装备应用,加快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促进传统产业现代化。引导各集聚区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进一步提升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新材料、铝及深加工和食品制造等六个千亿级产业集群的发展。
2.突出重大项目服务。
坚持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围绕主导产业集群升级和现代产业体系构建,提升重大项目服务。健全项目分级推进机制,重大产业项目由产业集聚区领导分包,一般重点项目由具体负责人跟踪协调。完善项目落地服务运行机制,建立高效服务体系,畅通绿色通道,加快签约项目落地。加强项目建设服务督导,定期召开重大项目建设联席会议,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突出问题。突出上汽乘用车郑州基地、惠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项目、中国移动(河南郑州)数据中心等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力争全市产业集聚区年内新开工重大项目60个,建成投产项目60个。积极争取国家、省预算内资金和专项建设基金,支持提升产业竞争力和完善集群配套体系项目建设。
3.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围绕主导产业和优势领域,引进战略投资者,支持龙头企业实施产业整合,发展附加值高的产业链核心环节。加强对国内外500强和行业20强企业研判,跟踪其发展战略、产业布局、投资趋向,强化资源与资本、科技与产业、产品与市场的结合,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和标志性项目。突出新业态发展、新热点培育、新技术应用,优化招商机制、创新招商举措,谋划储备一批高端、高成长或战略新兴产业项目。健全招商跟踪服务机制,创新招商模式,推行股权招商、并购招商等“资本+招商”新模式,实施产业集聚区 “三职 (常务副职、主管工业、招商的副职)”招商责任制,“三职”领导全程参与分包项目的谋划、引进、协调、落地工作,进一步提高项目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项目开工率。着力发挥本地市场优势,加大精准招商力度,突出招大引强,提升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质量水平。
4.推动产业融合发展。
积极发展科技咨询、工业设计、信息服务、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提升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配套水平。支持制造业骨干企业向研发、设计、营销、品牌推广和系统集成等方面延伸,引导智能终端、装备制造、汽车制造等行业企业延伸服务链条,加快以产品制造为核心向综合服务提供商转变。深化制造业与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推进研发、生产、销售和管理全过程的互联网化,在重点行业推广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打造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新引擎。
(二)加快创新驱动发展
5.培育科技创新企业。
围绕优势主导产业和战略性先导产业,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积极推进国家、省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等建设,不断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支持优势企业在重大关键技术研发、产业创新联盟构建、人才技术集聚等方面率先突破,打造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和国际竞争力的创新龙头企业。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队伍和高新技术企业后备群体,培育升级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以科技创新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产业发展支撑力。
6.加强创新平台建设。
支持创新研发平台、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依托优势企业,进一步挖掘和利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重点企业的创新资源和其他科技资源,支持申建企业技术中心、工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工作站、工业设计中心等高层次创新平台,力争新建8个省级及以上高层次创新平台。探索和创新服务模式,建立与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和技术转移(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联盟合作关系,新建一批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协同创新中心。积极推进军民融合发展, 建设一批军民融合示范基地。发展壮大科技服务产业,加快推进工业创新设计,鼓励发展在线设计、众包众创等新型设计方式, 建设一批工业设计中心和示范园区,培育一批专业化、开放型工业设计企业,建立工业设计创新服务平台。对经认定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和科技服务机构,落实相关资助奖补政策。
7. 引进创新人才团队。
全面落实 “智汇郑州”人才政策,多方式、广领域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吸引鼓励留住青年大学生在郑创新创业,促进更多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团队向产业集聚区集聚。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全面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大军,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的优秀企业家队伍。着眼产业集聚区转型升级,大力引进两院院士、“千人计划”专家、国家重大科技成果完成人等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支持其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到产业集聚区开展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
8. 强化“双创”基地建设。
持续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综合运用股权投资、风险补偿、后补助等多种投入方式,灵活运用激励扶持政策,充分发挥融资、基金机能,高效拨转运营载体,积极建设创业中心、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专利孵化中心等各类孵化器,提高孵化器运行质量,创建一批“双创”示范基地。发挥 “双创”、 “互联网+”等集众智、汇众力的乘数效应,加快构建线上与线下协同的创新创业格局,大力推进各类众创平台建设,着力打造创新驱动新引擎。推进研发设计、技术转移、科技金融、检测检验等专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创新创业企业提供创业投资、研发设计、技术标准、市场推广、科技咨询等第三方服务。开展农民工返乡创业试点示范,引导拥有资金、技术和管理能力的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创建一批返乡创业示范园。支持郑州经济技术集聚区创建国家 “双创”示范基地,支持荥阳市产业集聚区和马寨产业集聚区创建省级 “双创”示范基地。
(三)坚持绿色集约发展
9. 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以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为核心,加快盘活厂房、设备、土地等闲置资产。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 (豫政办〔2017〕123号)要求,进一步完善国家和省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保障机制,将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向节约集约用地好的产业集聚区倾斜,优先保障产业集聚区内省重点项目和符合主导产业定位、技术含量高的新开项目用地,提高建设用地保障效能。落实《河南省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实施办法(试行)》,在产业集聚区推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制,对符合条件的工业项目采取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长期租赁等方式供应土地。继续实施 “绿色通道”和 “一事一议”模式,对需要审批的事项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限时办结。继续开展 “批而未征”建设用地区位调整,将腾出的指标优先用于产业集聚区急需落地的重大项目,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持续推动土地闲置浪费专项治理,提高产业集聚区土地产出效益。
10.优化资源要素配置。
探索开展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建立以亩均税收、研发创新和环境保护等为主要指标的评价体系,根据评价结果配套实施差别化的资源要素配置政策,倒逼落后无效产能退出和低端低效企业转型,推动资源要素向产出效益好、技术水平高、带动作用强的企业集聚。积极盘活低效资产,对停产半停产企业和停建缓建项目,依法依规实施科学分类处置,加快盘活厂房、设备、土地等闲置资产。推进产业集聚区售电服务全覆盖,放开集聚区内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参与电力直接交易,持续推动供电侧改革,推进区内用户打捆参与电力直接交易。
11.增强环境承载能力。
严格资源节约和环境准入门槛,合理控制产业集聚区能源消费总量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推动产业集聚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力争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8%以上。污水固废集中处理设施和集中供热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强化综合推进机制,督促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鼓励环境服务公司对区内企业污染进行集中式、专业化治理。以“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为原则,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努力推进制造业绿色化、低碳化发展,鼓励产业集聚区积极开展循环化改造。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将区域减排腾出的排污指标优先分配给能源消费存量削减量大的产业集聚区。按照省 “五规合一”要求,督促尚未完成规划环评的产业集聚区加强与环保部门的沟通衔接,尽快完成规划环评工作。加强位于郑州市夏冬季主导风向上风向产业集聚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促相关集聚区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细化方案,按时督导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重的企业,加速推进产业转型升级,逐步优化产业布局,切实减轻上风向产业集聚区对郑州市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影响。
12.优化要素保障服务。
完善企业服务平台,积极发挥平台作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产销、用工、银企等对接活动,帮助破解企业市场、人才资金等瓶颈制约。创新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对产业集聚区优势企业的信贷规模。支持产业集聚区企业通过上市和发行债券扩大直接融资规模,鼓励中小企业利用新三板和中原股权交易中心融资。推进产业集聚区政府性投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支持与金融机构、省级投融资平台合作,建立风险分担、利益共享的新型融资模式;鼓励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开发区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项目。实施产业集聚区用工培训计划,开展定向、定岗和订单式职业培训,力争全年开展培训10万人次以上。将产业集聚区各类人才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加强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培养。举办产业集聚区专场人才招聘会,组织企业开展校园招聘活动。依托省级专家服务基地,组织省内外知名专家到产业集聚区开展技术攻关、项目合作、成果转化、技术咨询及人才培养等服务活动,力争全年新增就业人员10万人。
13. 优化提升用能系统。
按照“统筹规划、清洁高效、因地制宜、多元发展、适度超前”的原则,结合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清洁能源利用和新能源供热技术发展,以满足产业集聚区工业用户用热需求和供热安全为核心,推进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供热。支持热负荷大且稳定的产业集聚区利用周边的热电机组进行集中供热;对用热规模较小或暂不具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的产业集聚区,优先选用燃气集中供热锅炉房或分布式能源站方式供热;在产业集聚区内集中供热和燃气管网未覆盖的地区,推广电锅炉供热;鼓励产业集聚区结合资源条件,发展地源(土壤)热泵、污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集中供热。按照省、市要求,积极推进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规划落实,确保产业集聚区发展用热需求。
(四)推动产城融合发展
14.提升基础设施水平。
围绕优化产业集聚区发展环境,不断完善产业集聚区交通路网系统,加大给排水、电力、通信、燃气、供热、污水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力度,力争年内基础设施投资350亿元。加快构建以智能电网为重点的智能化基础设施运行和管理体系,推动高新区高科、马寨等3项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经开区铁庄、范庄、席庄等10项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的建设。积极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鼓励建设海绵型集聚区。深化产业集聚区精细化管理,借助大数据、云计算、下一代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信息感知、数据收集等硬件设施,促进集聚区开发管理精细化、功能服务专业化和产业发展智能化,全面提升产业集聚区承载力。
15. 强化公共服务保障。
突出产业集聚区生产功能,统筹生活、商务、生态功能布局,依托相邻城区布局建设住宿、教育、医疗、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重点推动河南省人民医院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河南省科技馆新馆、登封市外国语高级中学等项目建设,进一步推动产业集聚区内城镇化改造步伐,促进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配套建设商业、娱乐、休闲等设施,在确有需要的产业集聚区布局建设职工公寓等生活服务设施,提升宜居宜业水平。加快发展智能物流,推动建设集信息发布、在线交易、数据分析、跟踪追溯等功能为一体的智能物流平台,提高面向工业领域供应链协同需求的物流响应能力。
16.推进产城深度融合。
持续增强产业集聚区综合承载功能,加强与城镇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建设等方面的衔接协调和共建共享。根据现阶段发展实际和未来发展需要,统筹推进建成区、发展区、控制区功能布局调整,形成功能匹配、有序开发的空间格局。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创新,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扎实开展“减证便民” ,加快推进 “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产业集聚区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促进管理服务智能化、便捷化。以二星级及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产业集聚区为重点,加强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项目布局,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促进产业发展和城市功能相融合,推动向综合型城市经济转型,力争新创建一批产城融合示范区。
17.推动园区整合提升。
综合考虑承载能力、产业基础和发展潜力,统筹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推动园区整合提升,促进协调发展。以现有省定产业集聚区为基础建立储备库,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省定产业集聚区纳入全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鼓励以国家级开发区和已纳入全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发展水平较高的产业集聚区、开发区为主体,结合调区、扩区,整合或托管区域邻近、产业关联的各类园区。以“一区多园”模式整合建设的产业集聚区和开发区区块数一般不超过3块,被整合园区的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等经济统计数据可按属地原则进行分成。支持经济综合实力强、产业特色明显、发展潜力较大的产业集聚区,创建国家和河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按规定程序认定为省级开发区或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相互联动、各负其责、相互支持、紧密配合,协调解决产业集聚区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明确年度工作任务,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各县(市、区)要根据年度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结合各自实际,加强组织领导。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开发区、产业集聚区要认真履行产业集聚区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统筹谋划,协调解决存在困难和问题。市政府有关局委要按职责分工深入产业集聚区调研指导、服务保障,适时组织现场观摩交流会,定期进行考核。各产业集聚区要进一步细化年度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三)强化激励约束依据 《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郑州市组团新区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 (郑办 〔2017〕46号),加大考核督查力度,确保任务落实到位,对当年没有新开工10亿元(5亿元)以上重大项目的产业集聚区 (工业专业园区),不考虑评优评先。根据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支持转型发展攻坚战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 (郑政办〔2017〕94号),兑现奖励扶持政策。根据省工作安排,对考核结果好的产业集聚区优先考虑扩区、升级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环保不达标、资源要素利用率低、发展靠后的产业集聚区,不支持扩区、调区和升级,并督促其限期整改,核减面积直至撤销。
(四)开展交流培训推动全市产业集聚区观摩活动,总结成功经验。定期组织产业集聚区座谈会议,加强产业集聚区重大项目建设、转型发展攻坚、公共服务等经验的交流,同时实时掌握产业集聚区建设发展情况。加强对产业集聚区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推动其提高提质转型创新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五)做好宣传推介积极策划、引进、参与招商引资洽谈会、高峰论坛、创新产品巡展等活动,灵活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媒介,拓宽宣传推广渠道,为产业集聚区发展造势,提高产业集聚区知名度,增强自身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