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展目标上,方案提出,产业集聚区对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增长贡献率保持在90%左右,利润总额力争突破3000亿元,新增从业人员20万人以上;在集群培育上,方案提出,全省形成6个以上千亿级新兴制造业集群,省辖市域形成20个左右千亿级主导产业集群;在高新技术上,方案要求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达45%左右,R&D经费支出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3%左右。
在重点任务上,今年的重点是建立健全企业分类综合评价机制,在全省集聚区推进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工作体系,方案要求,各集聚区将企业分为优先发展的A类企业、鼓励提升的B类企业、倒逼转型的C类企业。
分类的目的之一,在于实行差别化资源要素配置,届时,主管部门将从各类试点示范和财政资金项目申报,用地、用能、用水、排污总量、融资保障以及资源要素价格等方面,对A、B、C三类企业实施差别化的政策措施,引导企业对标改造、提档升级。
方案规定,结合企业分类综合评价,深入排查产业集聚区停产半停产企业、停建缓建项目和低端落后产能,逐一制订处置方案,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通过租赁、重组、回购、二次招商等方式实施“腾笼换鸟”,力争年底前基本完成闲置的厂房、设备、土地等资产盘活任务。建立产业集聚区土地动态监管机制,分类明确批而未供、供而未建、建而未成等低效土地处置办法,加快闲置土地再开发。
方案还对智能制造引领“三大改造”,大力推进精准招商,提升产业集群综合优势,深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改革创新活力等5个方面给与了详尽规定。
记者在方案中了解到,今年要在集聚区实施企业成长促进行动,完善促进企业成长的扶持政策和工作机制,分类建立重点培育清单,推动一批个体工商户新转为小微企业并入驻产业集聚区、一批小微企业新升为规上企业、一批企业新晋为上市或挂牌公司、一批省(境)外市场经营主体在产业集聚区新设为独立法人机构,促进产业集聚区企业群体壮大、能级提升和活力迸发。
在集聚区管理模式上,方案鼓励探索新型管理模式。支持具备条件的产业集聚区,探索“管委会+公司”“园区+创投”等开发运营模式,设立或引进与行政管理机构分离的投资开发公司或创业投资基金,统筹负责产业集聚区或其部分园区的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等。鼓励通过市场化选聘等方式,探索建立管委会与投资开发公司或创业投资基金之间的干部交流任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