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省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发展较快,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有社会组织29000多家,其中全省性社会组织达2300多家。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促进其健康发展,我省通过年检和重大活动报告制度对社会组织的自身建设和活动情况开展全面监管。每年3月初,通过会议、电话、报纸等形式,将年检要求通知到所有的社会组织和业务主管单位。同时针对年检中发现的问题,视其严重程度,分别通过电话、发出整改通知书、约谈其负责人等形式督促整改。
据统计,截至2016年6月30日,仍有497家全省性社会组织未参加年度检查,其中包括149家全省性社会团体、336家全省性民办非企业单位和12家全省性基金会。
近日,省民政厅发布了《河南省民政厅关于部分全省性社会组织未办理年检有关事宜的公告》,督促未参加年检的全省性社会组织,及时到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办理年检相关手续。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