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还是不抢?”4日上午10点左右,杨海(化名)所在的微信群里,董事长发了一个红包,他按捺住了内心激动,没好意思吃这第一口螃蟹。接下来,他的不好意思就转化成了庆幸:当天下午,公司下发一纸处罚通知,抢红包的“前三甲”,每人罚款500元。理由是上班时间玩手机。(1月6日《成都商报》)
抢了10多元的红包,却被公司罚款500元,对于这3名被罚的员工来说,确实比较冤。然而,这3名员工是在上班时间抢红包,显然违反了劳动纪律和公司制度,理应受到处罚。至于罚款500元是否合理,则另当别论。有网友替他们喊冤,认为这是“钓鱼执法”,其实不然。事实上,董事长在微信群发红包,是检查劳动纪律的一种方式,同“钓鱼执法”具有本质区别。
微信作为时下最热门的社交信息平台,目前微信的用户数已超过6.5亿,月活跃用户超过4.7亿,并仍在加速普及中,可以说,中国已经进入微信时代。社交媒体在带给人们虚拟满足的同时,也会带来一些负面的社会影响。微信群已经不折不扣地变成了真实社交关系的替代品,甚至对人的正常工作、生活带来影响和危害。这家公司3名员工,在上班时间玩手机、上微信、抢红包,就是典型一例。
据公司董事长介绍,这是一家经营燃气的公司,属于特殊行业,关系到千家万户安全,容不得一点马虎。员工上班玩手机,难免会分散精力,对工作和公共安全,均造成了一定的隐患。为此,公司制订了禁止上班玩手机的规定。而这3名员工上班抢红包,表明他们已经违反了禁止上班玩手机的规定;董事长在微信群发红包,目的是为了让上班玩手机的员工“现形”,并非是“钓鱼”手段。
可见,员工上班抢红包被罚,意义大于争议。应该说,这是互联网+企业管理模式的一种创新,从小处讲,治理了企业员工普遍存在的“手机依赖症”;从大处讲,严格了企业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维护了生产和公共安全。然而,互联网+企业管理模式,应该具有双重功效,一方面是要规范和约束员工的行为,一方面是要维护员工的正当权益。同时,企业管理制度,应释放出人文情怀,让员工感受到家一样的温暖;对于违规员工,少惩戒,多疏导,实行人性化管理,让制度充满关爱员工、善待员工的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