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豫政文〔2019〕52号
国务院:
2018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各项任务,以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不断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机制。一是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省委十届六次全会暨省委工作会议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明确要求。省政府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系统安排。全省各级政府按照法治建设统一部署,科学谋划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主动向同级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二是突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三大攻坚战”等作为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全力推进。全省各级政府进一步完善落实保障机制,协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三是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作用。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积极履行协调职能,开展了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印发了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并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各地、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认真落实总体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细化目标、建立台账、加强检查,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
(二)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机制。一是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全省各级政府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我省实施办法,切实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对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考核评价。二是强化政府法制机构督导落实责任。全省各级政府法制机构积极履行职责,在党政机构改革过程中始终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切实做好政府法制日常工作。同时,牵头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检查考核等工作。三是加大协调推进力度。全省各级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谋划安排、督导落实、考核评价等方面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一是发挥依法行政网络督导平台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全部纳入依法行政网络督导平台,全方位部署推动、按节点督促指导、实景化展示效果、按时效考核评价,有力推动了工作开展。二是发挥法治政府建设两个抓手作用。把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依法行政的“刚性抓手”、把服务型行政执法作为依法行政的“柔性抓手”,互为依托、互为补充,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三是发挥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带动作用。经层层推荐审核、专家评审、对外公示等程序,以省政府名义对郑州市公安局等39家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进行表彰,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四是发挥依法行政考核作用。采取日常考核、实地考核、集中评查、社会评议和加减分评定等方式开展依法行政考核,考核结果及时向考核对象通报、向社会公开,并抄送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考核结束后,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考核发现的问题向考核对象反馈,并督促考核对象整改到位。省委有关部门第一次作为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全省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
(四)创新法治政府建设研究宣传机制。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宪法。全省各级行政机关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意见》要求,扎实做好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2018年12月5日,省政府新任命的84名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省长陈润儿监誓。二是加强督导宣传。认真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实施专项督察暨“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在司法部组织的“七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中,我省位居全国前列。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我省“七五”普法规划,不断创新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氛围。三是加强理论研究。有关部门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新形势下行政执法理念与模式创新研究》和《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开放式创新模式及实践研究》等研究课题已列入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重点项目和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
二、明确目标任务,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18个省辖市、10个省直管县(市)政务服务平台和省直56个部门审批办事系统与河南政务服务网互联互通,线上办事实现“一网通办”。二是“减证便民”和权责清单公示工作扎实推进。印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省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豫政〔2018〕21号),取消和调整行政职权事项345项。省、市、县三级编办共梳理各类证明30069项,取消26795项,精简率达89.1%。三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大数据与信用体系建设融合发展,积极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融合发展。全省全年开展信用核查264万次,累计对92.44万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市场准入1.3万人次,限制乘坐飞机、高铁和星级酒店住宿等高消费行为67.26万人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提高政府立法质量。省政府和设区的市政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遵循立法规律,健全政府立法立项、起草、协调、专家咨询论证、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持续提高政府立法质量。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围绕我省自贸区、生态文明、“一带一路”建设等工作,出台了《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试行办法》(省政府令第178号)、《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86号)等省政府规章。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和监督。省政府法制机构对各地、各部门报送备案的文件进行严格审查,全年收到报送备案文件789件,备案并公布734件,不予备案55件。全面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全省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共废止规章10部、修改3部,废止规范性文件690件、修改73件。
(三)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一是明确工作重点。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豫法政办〔2018〕7号),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加强工作督导,推动任务落实。二是突出典型带动。确定郑州市金水区地税局等36个行政执法单位为第三批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截至2018年年底,全省已命名216家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通过以点带面、典型引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三是提升质量水平。着力推动服务型行政执法由探索型、粗放型、经验型向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转变,推动执法部门执法理念进一步深化、执法方式进一步改进、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度框架。省政府印发了《河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省政府令第187号),与《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等制度共同形成我省行政执法完整“制度链”。二是打牢工作基础。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普遍公开了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岗责体系和行政执法流程图,部分省级行政执法部门和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调整、完善了权责清单。三是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首批42家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对评选出的39卷优秀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通报表扬,并选取其中10个案卷供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学习借鉴。
(五)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坚持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全省各级政府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经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讨论制度,由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主动把重要文件、协议、合同、涉法事务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对67件省政府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为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了有效支撑。二是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全省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普遍建立和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2018年,省政府法律顾问共参加各类专题论证会等58人次,提出法律意见建议100余条。三是建立自贸区法律顾问机制。省政府法制机构联合省法院、贸促会等单位,建立了涵盖金融、投资等领域的法律专家库,制定了《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律顾问工作规则》,为自贸区重大决策、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等提供法治支撑。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全省各级政府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编制、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切实改进政府工作。二是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意见,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三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完善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督促办理、调查处理和反馈回应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涉及社会民生的各类信息,省政府门户网站全年共发布信息42765条、有关负责同志视频访谈17期、意见征集59次,办理回复网民咨询4495次。重点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妥善做好就学就医、住房保障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处置工作。二是做好国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选取济源市、长垣县等地8家试点单位,重点围绕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户籍管理、医疗卫生、涉农补贴、城市综合执法、养老服务8个领域开展试点工作,减轻了基层工作人员负担,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群众办事,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圆满完成试点验收工作。三是提升政务服务能力。积极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建设和统一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建设,截至2018年年底,全省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实体政务大厅比例平均为85%,一窗受理比例平均为73%,超额完成国家任务。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强化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各级行政复议应诉机构积极履职,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能力和水平。2018年,省政府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905件,审结1392件;办理行政应诉一审案件256件、二审122件。二是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省司法厅与省信访局联合建立人民调解与信访工作新机制,开展“贯彻十九大精神、调解纠纷促和谐”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全省人民调解组织全年调解矛盾纠纷80.79万件,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完善自贸区仲裁工作机制。省政府法制机构指导郑州、洛阳、开封三市仲裁委员会在自贸区设立“国际商事仲裁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河南自贸区仲裁规则,为全面优化自贸区投资贸易法律环境提供了制度支撑。
(九)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全省各级政府认真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理念、提高法治水平的关键抓实抓细。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实施学法计划、方案,开展全员法治教育培训,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在依法行政考核中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法治专题测试,督促领导干部不断强化法治思维、提升依法办事能力,更好推动全省经济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2018年,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进展,但与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相比,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2019年,我省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基层基础,补齐工作短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确保实现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原更加出彩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