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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女子买二手房 签合同后发现房子还有8年租约

2015-11-19 13:13:45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点击:

河南商报记者 王苗苗

人这辈子就想有个安稳的家,尤其当“上有老下有小”的时候。在郑州诸多外来购房大军中,南阳的曾女士就是其中一员。

为了多挣钱,曾女士一家来到郑州。为了孩子上学,他们要买房。可买了房后,却遭遇种种意想不到的问题。

【讲述】

掏钱买套二手房

该房竟有“10年租约”

今年6月初,曾女士奔走于各个房产中介寻找房源,终于在航海西路29号院看中了一套房。但该房被房主夏女士租给了干洗店,夏女士承诺“能正常交房”后,两人签订了购房合同。曾女士也按约交了4万元定金。

合同签完没几天,夏女士拿出了一个租期长达10年的《房屋租赁合同》,而所租房屋正是曾女士购买的房子。

思来想去,曾女士在这份《房屋租赁合同》上写上了:“承认此合同内容,房产过户后重新与租户签订合同”,并签名按了手印,付清房款,办理过户手续。

但在与租户重新签订租约时,双方却发生了不愉快。“她两年没交物业费,我想增加条款,但她不同意,我问她要房租,她说合同不是跟我签的。”曾女士气愤地说。如今租户称拿1万元钱的话就搬走,但这对于买房借了很多钱的曾女士来说很难。“还着房贷,掏钱租着房,自己的房还收不来租。”

【原房主】

不知她是为入住

不然不会以这个价钱卖

原房主夏女士称,曾女士一直知道有这个10年租约,并且还是在她答应买干洗店的机器后,夏女士才同意卖房。

夏女士说,经过多次协商,曾女士愿意出2.8万元购买干洗店的机器,她这才同意卖房。可后来曾女士不买机器了,夏女士只能让她承认租赁合同,但她现在又不想出租了。“当初她要是说买房是为了入住,让我跟租户协商,我肯定要考虑给租户多少钱,绝对不是这个价钱卖房了。”夏女士说。

夏女士说,由于曾女士买房的4万元定金还在中介手里,因此租户交过的房租暂时没有转交给曾女士。目前有两种解决办法:第一种是曾女士收房,将4万元定金给夏女士,夏女士与租户解除合同;第二种是照租户说的,给其1万元搬走。

【租户】

租约还有8年到期

如今用水受影响

说起新旧两任房东之间的恩怨,租户武女士说自己为此天天气得头疼不已,“合同到2023年才到期,现在连正常用水都受影响。”

“又没欠房租,得让我正常用水啊!”于是武女士就找到了老房东夏女士,可夏女士却称,“房子已经卖了,让新房东给我修,但与新房东的租赁合同没签成,她也不修。”在她看来,新房东要是不想让她继续租住在这儿,就应该与老房东交接清楚,别承认之前的租赁合同,现在新房东既然承认了租赁合同,就不能随随便便让她离开。

【说法】

律师:买二手房需谨慎

对于曾女士的买房遭遇,河南元慧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奕臣认为,由于曾女士在购房之前,已经确认在其购买房屋后继续履行原业主与承租人之间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那么曾女士在购房后就不得无故擅自解除合同。

河南商报记者发现,在原房主夏女士与租户武女士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第四款“费用承租”部分显示,“物业费由乙方交付给相关单位”,即由租户交付物业费。他建议,市民在进行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一定要有契约精神及风险防范意识,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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