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提出,到2020年,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明显优化,质量明显提升,养护全面加强,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路域环境优美整洁,农村客运和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城乡交通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
为了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的建设,《意见》从建好农村公路、管好农村公路、护好农村公路、运营好农村公路四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在建好农村公路方面,《意见》要求,农村公路建设规划要坚持因地制宜、以人为本、城乡融合发展,不断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群众安全便捷出行需求。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鼓励各省辖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巩固提升通乡镇、建制村硬化路,有序推进通村组道路建设,2018—2020年,新建和改造农村公路1.2万公里以上,其中,2018年新建和改造农村公路5000公里以上。严格落实农村公路、运输场站建设技术标准,全面落实“七公开”制度,加强行业监管,接受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
在管好农村公路方面,《意见》要求,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创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机制,建立以公共财政分级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和权责明确、分工科学、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加大对超限超载车辆的治理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以及其他破坏、损坏农村公路的行为,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切实加强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绿化、美化工作,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垃圾等杂物和非公路标志,做到路面整洁、路肩培护到位、边沟通畅。
在护好农村公路方面,《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有序推进大中修养护工程,对农村公路养护公益性岗位,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安排贫困户劳动力就业。统筹利用现有站(区)资源,积极推进县级中心养护站建设,推进养护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机械化、市场化。
在运营好农村公路方面,《意见》要求,进一步优化农村客运线路和农村客运车辆结构,鼓励大中型道路客运企业积极发展农村客运,完善农村客运服务考核机制,推动提升农村客运服务水平。在全省建成一批资源共享、功能集约的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加强农村物流运输组织,强化三级节点之间的高效衔接,充分发挥网络节点体系的整体效应。
《意见》还要求,各地政府要高度重视,制定切实可行、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方案,全力推进本地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各项工作。加快建立“四好农村路”建设资金筹措机制,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实行“资金切块、建养统筹,目标考核、以奖代补”的补助政策。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国土资源厅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做好“四好农村路”建设相关工作。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与省“以奖代补”资金分配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