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建成的体育场已投入使用新华社发
□本报记者李运海
兰考县在我省率先脱贫摘帽,并获得省级财政奖励资金1000万元。未来,随着脱贫攻坚工作的深入推进,贫困县将陆续退出贫困序列,“贫困县”称谓将退出历史舞台。
但是,摘帽以后应该怎么办、怎么干?4月12日,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省扶贫办主任张继敬。他认为,要在4个方面做好脱贫攻坚工作。
摘帽不摘政策。《河南省贫困退出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退出后,在攻坚期内,国家和省原有扶贫政策保持不变,支持力度不减,留出缓冲期,避免出现边脱贫、边返贫现象,确保实现稳定脱贫。”脱贫摘帽并非扶贫终点,扶贫政策不会、也不应该戛然而止。各级各部门要继续落实好扶贫政策,让广大脱贫户深切体会到党和政府为他们“扶上马、送一程”的良苦用心。要不断完善扶贫政策,对脱贫攻坚实践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跟进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做到顶层设计与基层实际高度吻合,政府初衷和农户意愿紧密结合,使脱贫政策更接地气、更为精准、更加有效。
摘帽不摘责任。贫困县摘帽后,从退出的次年起不再参与贫困县考核,对贫困县建立的约束机制也随之解除,一些地方可能会就此偏颇地认为“早脱帽子早有好处,不脱帽子还有约束”。其实不然。贫困县虽然摘帽了,但贫困村、贫困户并没有完全退出,而且返贫现象将会时有发生,贫困仍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解决剩余的贫困问题更是难中之难、困中之困。面对脱贫任务,县级党委政府承担的主体责任没有变,书记和县长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没有变,各种帮扶体制机制没有变。因此,各级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针对不同的贫困现象,拿出绣花功夫,量体裁衣,细针密缕,不断提高脱贫质量。
摘帽不摘标准。随着贫困县的全部退出,贫困县没有了,“两不愁三保障”都实现了,可能有的地方会认为贫困标准没有了。事实上,“两不愁三保障”是现行标准下农村人口的脱贫标准,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衡量贫困的标准不仅仍然存在,而且会“水涨船高”,反映的形式也会更加多样。但制约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经济基础薄弱、产业发展乏力、人才保障不足等问题仍会长期存在。各级各部门要注重扶贫工作的可持续性,保持脱贫成果的可持续性,各项工作标准只能提高不能降低,既要着力当前,更要着眼长远,积极作为,持续求进,巩固并不断提升脱贫成果。
摘帽不摘动力。我国正处于、而且必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中国最大的国情。贫困问题、甚至绝对贫困的存在是社会发展阶段性和历史发展过程性的必然产物。向贫困宣战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历史任务,这就要求我们发展的步伐不能停,工作的力度不能减。脱贫的任务很重,奔小康的任务更重,压力也会更大,我们不但要化压力为动力,而且要不断自我加压,确保奔小康路上的每一个脚印都是坚实的、有力度的、富有成效的。
张继敬说,贫困是相对的,是动态的,也是发展的,即便贫困县全部摘帽,也不意味着人口全部脱贫,“到2020年,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任务仍然艰巨,脱贫致富永远在路上,容不得等待观望、松劲懈怠,更不能一摘了之、裹足不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