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国务院第125次常务会议审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加强文物工作的政策性文件。2月26日,国新办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文物局有关负责人就这份文件中的相关亮点和焦点问题进行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近年来,我国文物事业取得显著成就,为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出了积极贡献。与此同时,文物保护也面临一些比较严峻的问题,如文物保护责任尚未完全落实,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现行《文物保护法》中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消失加快,文物资源的作用发挥不够。
对此,国家文物局副局长顾玉才在吹风会上表示,文件提出将文物工作作为地方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建立健全文物保护责任评估机制,旨在落实文物保护的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解决对文物工作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到位的问题。“文件首先强调落实政府责任,除了各级地方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文物保护重要性的认识,还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履行管理和监督责任,而且特别强调地方政府要切实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把文物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对辖区内的文物保护状况每年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他说。
吹风会透露,在严格执法部分,文件明确文物保护工作不到位应该怎样追究责任,提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因不履行职责、决策失误、失职渎职等使文物遭受破坏、失盗、失火,并造成一定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违法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造成国家珍贵文物或者文物保护单位损毁、灭失的要追究实际责任人、单位负责人、上级单位负责人和当地政府负责人的责任,要建立文物保护责任终身追究制,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肃追责。
基于文物执法与资源环境类执法性质相似的规律性认识和长期实践探索,文件明确提出要强化文物督察,以破解文物部门平级执法难以排除干扰的问题。“这些年在城市建设中文物被损坏、拆毁的现象时有发生,社会各界反映非常强烈。现在国家文物局接到的反映,多数情况来自媒体曝光或者自媒体、公众的监督,还有很多文保志愿者积极提供信息。”顾玉才说,随着各级地方政府文物保护意识的增强,社会舆论、媒体和公众监督力度的加大,国家相关部门尤其是国家文物局加大执法督察力度,形成了一定的震慑,从统计数据看,这些年文物被损坏、拆毁的现象在逐年减少,但仍不容忽视。这次国务院文件中明确提出要保护真文物,防止“拆真建假”。此外,对违法追究力度要加大,强化文物执法、文物督察,改革方向是综合执法。
文件还提出研究制定文物保护补偿办法,这被认为是对文物资源密集地区长期以来强烈呼吁的积极回应,有助于解决文物密集地区文物保护资金短缺、土地置换和容积率限制等问题,缓解这些地区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压力。
顾玉才说,这些年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听到一些文物密集区地方政府和百姓的反映,由于文物保护的限制和要求,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可避免地产生影响,不能引进工业企业,不能种深根植物,文物保护区域内外居民的生活水平出现较大差异。再比如私人产权文物维修,如果按照文物保护原则,要使用原材料、原工艺、原做法,原工艺很难找,成本会很高;原材料更难找,如果老房子换成铝合金窗户、塑钢窗户很便宜,使用时间还长,但按照文物保护的要求,原来用什么还得用什么,这增加了保护维修的成本。这些为文物保护所作出的牺牲、贡献应该得到补偿。
对于文件中提到的大力发展文博创意产业,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朱晓东表示,大力发展文博创意产业是文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主要内容是深入挖掘文物资源的价值内涵和文化元素,更加注重实用性,更多体现生活气息,延伸文博衍生产品产业链条,进一步拓展文博创意产业的发展空间。鼓励众创、众筹,以创新创意为动力,把博物馆和文创企业设计单位的桥梁架设起来,开发具有中国特色、民族特色的原创文化产品,打造文化创意品牌。同时,要为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研发、经营等活动提供指导和便利条件,这些方面还会有相关配套政策和举措出台。